半边猪头肉(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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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物资还比力匮乏,人们吃肉尚有一些题目。
有一年,快过年了,生产队里杀了那头骨瘦如柴的猪,然后把它均匀分成多少份,社员们再按手中的阄号把肉领走。

猪头、猪下水和猪蹄欠好分。队长拍拍本身的脑瓜说:“猪头三块,下水两块,猪蹄一块,谁能掏够现钱来就归谁。”
队里有个叫朱富贵的人,常年在外做木活,除了上交团体的,本身小存了一点钱。他掏包买走了半边猪头,然后叫他的小儿子把它扛回家去。
那晚入夜,小儿子在路上摔了一跤,等他站发迹来,肩上的猪头就不见了。直到第二天下战书才在粪池里找到谁人东西。
朱富贵问:“在粪水里泡了一整天,这娘买拐的还能吃吗?”

他婆娘急忙地说:“能吃!能吃!把它洗干净,再熏成腊肉就没有臭味了……”
几天后。
“爹!我想跟你探究一件事?”大女儿朱喃喃在大队里教书。
“啥事?”
“我不想教书了。”
“咋的啦?”
“在大队教书,只记工分,拿不到现钱。你能不能跟龚表叔说一说,让我去供销社当售货员嘛?”
龚表叔是公社的书记。
朱富贵提着个篮子就到了表叔家。篮子里有半边烟熏好了的猪头肉、二十个鸡蛋和十块钱。
不多久,事儿就办成了。
喃喃当售货员不久又调到了食品站,成了公社里的“售肉西施”。再厥后,她嫁给了龚书记的大儿子。
二十多年后,朱喃喃的儿子注册了一家“半边猪头肉”有限责任公司,自任董事长兼总司理。

很快,她儿子就成了西京以致天下的名流。由于在这之前,民间还没人听说过北大结业的高材生有出来卖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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