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部、海南省:支持促进和规范管理境外高等教导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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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创建,推动更大范围、更宽范畴、更深条理、更为主动机动的教导对外开放,支持促进和规范管理境外高等教导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教导部团结海南省人民当局研究订定了《境外高等教导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中共中心、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创建总体方案》,体系筹划了境外高等教导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根本规则。
《规定》着力推动办学模式创新。境外高等教导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刚强不移扩大开放,以高水平教导对外开放推进高质量教导体系创建的紧张办法。《规定》明确,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大概校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了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设立的办学机构在学校管理、学术管理、师资配备、收费制度等多方面都实行更加自主、机动的政策。
《规定》着力推进依法依规办学。通过制度筹划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办学。《规定》夸大办学应当服从中国法律,符合公益性原则,不得陵犯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长处。办学机构作为中国的高等教导法人,要担当中国法律的羁系。《规定》要求办学机构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导机构的要求开设包罗中国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规定》明确办学机构开展党群活动按照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党群活动的有关规定实行。
《规定》着力强化办学质量保障。推动境外高等教导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办学,是加速创建高质量教导体系的内在要求。在准入方面,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境外高等教导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办学荣誉和较高的国际着名度、具有理工农医类方面的学科上风、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质量和良好的业内评价。在作育方面,规定境外高等教导机构按照不低于本机构的西席配备标准选派大概雇用充足数目的西席到办学机构任教,鼓励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辈性的课程和讲义,鼓励办学机构和境外高等教导机构互派弟子、互认学分。在羁系方面,规定办学机构应当创建办学质量保障制度,向社会公开其办学环境,向主管构造提交年度办学陈诉,担当主管构造依法构造的办学质量评估,保障办学质量。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下一步,教导部将会同海南省人民当局等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实践发展不停完满干系制度,推动海南高水平教导对外开放,作育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创建。
(总台央视记者 许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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